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先注销国税,后注销地税。申请,缴销发票,填表,审核,批准。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注销或变更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况应进行注销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按照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证上哪办理?具体要准备哪些资料?
税务注销采用先国税后地税的原则。
所需材料:
1、填写《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档案》一份;
2、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一式二份,
3、到征收所税务登记窗口缴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到征收所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申报纳税情况查询;
5、到征收所发票管理岗填写《发票缴销表》一式二份,办理发票缴销;
6、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宣告该纳税人注销、解散、破产的批文或会议决议;
7、内资企业应提供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批件;(外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征管需先办理地税注销登记手续)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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