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后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否则会被税务机关拉进黑名单。
北京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联合税务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三、注销税务登记 (一)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清税 取得“一照一码”证(照)的纳税人办理清税申报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可向国税、地税任意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报《清税申报表》。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清税完毕后由受理清税申报的一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统一出具一份《清税证明》。 (二) 未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注销 未取得“一照一码”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请问东莞市常平镇营业厅办理注销,国、地税需要什么资料?
『注销办理程序』 (一)申请 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件和书面报告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连同如下资料提交到税务登记窗口: 1、企业注销的有关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缴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2、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缴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税务登记表》原件。 (二)受理 纳税人必须先办理收缴证件、清缴发票、结清税款、有关资格注销等事项,税务登记窗口检查是否符合注销登记受理条件,符合条件方予受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不符合的,税务登记窗口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不符事项。 按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三)核准 已受理注销申请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清算并结清涉税事项后,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核准注销登记及领取《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评论留言
暂时没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