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分立是指原来的的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子公司股权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股东,从而形成同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在《公司法》中规定确认将子公司从母公司分立出来。有一分为二,一分为多,与公司合并操作上正好相反。而分立出来的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的法人,操作上可以是新增分立,也可以是派生分立,所涉及到的税务筹划就是针对股权分置问题而言。涉及到的利益流出是对母公司而言的,新分立出来子公司后原母公司可保存也可注销,根据实际操作及股东会决议需要确定。这样,就存在着母公司所得税及新设立的子公司税收问题。(未完,待续)
股权收购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股权收购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以及特殊重组三种方式,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有利于降低企业重组的税收成本,但是以股权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重组时,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75%,并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如果不满足这两个必要条件,具体筹划发方法需要用案例说明,可以参考天津致通振业这篇文章:教你如何在股权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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