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税务问题就找汉中财税

 关于企业税收筹划的一个案例~求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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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交消费税=860X10000X30%=2580000

2.该销售方式存在的问题:19元的礼包也缴纳了消费税,导致多缴纳消费税=19X10000X30%=57000

3.为避免该问题的出现,在销售上作为成套销售,而在会计核算上作为单独销售,这样礼包就不需缴纳消费税了。

纳税案例分析

方案一:国鸿房地产公司在收取5000万元房款的同时收取各种代收款项1000万元。那么,该公司流转税税负为:应缴营业税为(5000+1000)×5%=300(万元);应缴城建税为300×7%=21(万元);应缴教育费附加为300×3%=9(万元);国鸿房地产公司流转税税负共计为300+21+9=330(万元)。 


方案二:国鸿房地产公司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只收取房产的价款5000万元,其他相关代收款项由国鸿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公司按1%收取手续费。国鸿物业管理公司税负为:应缴营业税10×5%=0.5(万元),应缴城建税为0.5×7%=0.035(万元),应缴教育费附加为0.5×3%=0.015(万元),该物业公司流转税税负共计为0.5+0.035+0.015=0.55(万元)。而国鸿房地产公司的税负为:应缴营业税为5000×5%=250(万元),应缴城建税为250×7%=17.5(万元),应缴教育费附加为250×3%=7.5(万元),该公司流转税税负共计为250+17.5+7.5=275(万元)。 


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的总税负为0.55+275=275.55(万元)。
 
方案一与方案二相比多负担流转税330-275.55=54.45(万元)。由此可以看出,经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对房地产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的业务进行必要的拆分,既可以降低房地产公司的税收费用,同时又不会增加物业管理公司的税收负担。 

标签: 案例分析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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