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一次取得 42000*(1-20%)*30%-2000=8080元
(2)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分月取得 42000/12=3500元 (3500-800)*20%=540元 540*12=6480元
二、(1)以员工的身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2011年工资薪金税法改革可知 4200/12=3500元 (3500-3500)*3%=0元
综上所述假如只考虑税负单方面因素应该选择以员工的身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纳税筹划的案例分析,需附计算过程!下面是三题
存货发出先进先出法与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对纳税影响 折旧计提采用的直线折旧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不同对纳税影响等等 也可以从你说的成本计算方法来做啊,但成本核算方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 2、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与归集(材料费用的分配和归集、人工费用的分配和归集、辅助生产费用的汇集、动力费用的分配和归集、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的汇集) 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 4、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直接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法、代数分配法) 从以上各个角度去写应该都可以啊。至于是不是分品种法、分批法或分步法去写,我觉得不好写,因为这种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与行业特点或企业生产特点相关,并不是企业可以任意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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