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混合销售,将培训费分离开来。
原培训费征收营业税,现代服务业征收增值税6%,进项税180万元/17%=1060万元,销售货物的限额不低于1060万元,(实际工作中应高一些,怎么着也要交点税吧),将其余的作为培训费,缴纳6%增值税,可以节省余下部分的17%/(1+17%)-6%/(1+6%)。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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